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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在函询中欺骗组织 碧江文广出版局副局长被处分
时间:2017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本来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予纪律处分,但他却在复函中欺骗组织、说假话,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提起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肖宏春被处分一事,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为其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感到惋惜。

    2016年11月,碧江区纪委针对在区委首轮巡察中收到有关肖宏春收受川硐镇农体项目返还经费问题线索进行书面函询。

    “本人未从川硐镇得到任何经费。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肖宏春在复函中矢口否认自己存在违纪问题。

    鉴于肖宏春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区纪委决定对该问题线索进行立案审查。通过调阅川硐镇农体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记录,并逐笔核实资金去向,审查组很快锁定了肖宏春的违纪证据。

    在证据面前,肖宏春终是老实交代了问题。2011年底至2012年初,时任川硐镇党委书记的张宜、镇长金松(均已另案查处)先后找到肖宏春,请其帮忙到省体育局协调农体项目事宜。待2012年10月项目资金到位后,肖宏春收到该项目体育器材老板送来的2万元“感谢费”。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不该插手项目申报事宜并从中捞取好处,更不该在复函中说假话,欺骗组织。”面对组织审查,尽管肖宏春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最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追缴违纪资金。(石海福 杨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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