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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曝光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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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案例
铜仁市通报3起违规操办酒席典型问题
时间:2018年07月23日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整治违规操办酒席行为,近日,铜仁市纪委将3起违规操办酒席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石阡县五德镇新华村村委会原主任喻贤俊违规操办“房子酒”问题。2018 年2月9日,喻贤俊在位于新华村村委会旁新房二楼违规操办房子酒,收取该村村民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6月,喻贤俊曾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4月15日,喻贤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清退全部礼金。

   2.思南县大坝场镇评星村村委会副主任余明智违规操办“升学酒”问题。2017年8月23日,余明智在其家中为其子余某某违规操办高考升学酒并收取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1日,余明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印江自治县合水镇鱼泉村党支部书记田仁贵违规操办“彩门酒”问题。2018年1月4日,田仁贵以其长子田某在贵阳市某区曹关收费站处北尚华城购买一套商品房为名,在该县合水镇鱼泉村家中违规操办彩门酒并收取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22日,田仁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指出,目前正值高校、中学升学期,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预防提醒教育,把责任层层压实到基层,压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身上,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区(县)要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引导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违规酒席,严禁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看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个重点,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酒席借机敛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顶风违纪行为,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铜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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