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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出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次    打印   字体:
    近日,河西街道制定出台《河西街道办事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细化村(居)务监督职能职责,围绕开展“小监督”、发现“小苗头”、提出“小建议”、督改“小问题”、回应“小诉求”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辖区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探头”作用。
   严肃工作纪律。《办法》要求,各村(居)务监督委员成员要认真坚守岗位,按时按要求到村到组开展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民生监督学习培训和会议,离开本监督区域必须向处纪工委报告。每月按照要求上报走访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政策宣传等台账。
   主动发现问题。《办法》规定,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每月进组入户走访群众不少于10户,有针对性的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主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做到早掌握、早疏导,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每月发现民生案件线索类问题不少于1个。
   明确监督范围。《办法》提出,要充分结合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对村务重大事项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四议两公开”、干部作风等村级事务的监管力度,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着力打通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每月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处纪工委报告。
   营造良好氛围。《办法》强调,各村(居)监督委员会每月不少于1次到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景区、院坝会、家庭会等多形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纪、村规,引导舆论正确导向。
   《办法》明确了对辖区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季度量化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共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从每月应发报酬中提取10%作为年终评定为“优秀”的村级民生监督员绩效奖发放,切实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激发了各村(居)务监督委员成员工作热情。(田曼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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