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严把五道关口 提升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质量

时间:2020-11-27 15:50:04 点击:

“这条问题线索涉及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建议移交纪委监委……”近日,碧江区委巡察办组织第一巡察组人员召开讨论会,对该组拟作为线索移交的问题进行论证。

每轮巡察结束,碧江区委巡察办接到问题线索报告后,都会对各巡察组的报告进行逐项分析,严把“组办联审关”,发现有可查性且明显违纪问题未作线索移交的,及时召集巡察办和巡察组相关人员讨论,共同商定处置方式。

这是碧江区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碧江区委巡察机构严把发现问题到移交问题线索的每一道关口,着力提高移交问题线索质量,彰显巡察威严。

严把问题线索“底稿责任关”。巡察期间,巡察组人员对拟作为线索移交的问题,严格按照谁发现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做实问题佐证底稿资料,在自己弄明白为什么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后才提交组务会讨论确定。

“组务会集体研究增强约束力。”碧江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严把问题线索“组务定性关”。巡察期间,拟移交的问题线索必须经过组务会讨论,参会人员全部签字认可,做到写进报告的问题有事实有佐证,定性有依据。

每轮巡察工作结束后,该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严把研判关。组长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各组巡察工作报告和线索报告,对报告中呈现的问题进行甄别筛选,防止把大事说小或把小事说大,做到合规合理合情移交问题线索。

最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审议巡察综合情况报告、问题线索情况报告,对本轮巡察发现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讨论、科学研判,严把决策关,确保问题线索移交精准。

同时,该区还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通报制度,在书记专题会上对上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通报,让区委全面了解掌握问题线索处置结果,进一步压实承办单位责任,确保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得到优先办理。

截至目前,该区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37件,党纪政务处分41人,诫勉谈话1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73.6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在提高问题线索移交质量和办理成色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发展的效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碧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碧江区纪委监委 陈明婵  杨代华)

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