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90后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通报曝光如下。
1.德江县委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员、稳坪镇国家村驻村第一书记熊勇贵酒驾问题。2022年4月23日,熊勇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熊勇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石阡县花桥镇自然资源所所长石贵超酒驾问题。2022年4月29日,石贵超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因还有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被给予罚款156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石贵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玉屏县大龙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员卫林山酒驾问题。2022年4月25日,卫林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4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卫林山受到警告处分。
4.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贵州江口净山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办公室副主任刘玉丰醉驾问题。2022年2月13日,刘玉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89.89mg/100ml,被江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5月,刘玉丰被贵州武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作出开除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松桃县蓼皋街道高峰社区党支部党员伍文发酒驾问题。2022年4月22日,伍文发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因曾酒驾被查处过,被给予罚款152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伍文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通报的5起酒驾醉驾党员、公职人员均是90后,最小的才24岁,有的才参加工作一年多,有的刚走上重要岗位不久,有的是二次酒驾被查。从今年酒驾醉驾整治情况来看,截至8月底,全市已办结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中,30岁及以下占7.22%、31—40岁占33.89%。这既反映出少数年轻党员、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漠等问题,也暴露出一些单位存在教育、监管缺失。纪律和法律不仅仅是行为的“高压线”,同时也是成长的“安全带”。全市广大年轻党员和公职人员要牢记党员身份,严守纪法规矩,珍惜工作岗位,始终心存敬畏,任何时候都要管住行为、守住底线,走稳走好成长成才之路。